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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远京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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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流风家来说,七八三年是个多事的灾难之年。就在这年深秋,流风家第七代家长流风西山缠mian病榻八年后,终于没能熬过第九年,一命呜呼。

应该说,流风西山是对得起自己的继承人的。去世时候,他给继位者留下了一百万军队、充裕的国库和运转顺畅的政权机构,只要继承人的智力能在平均线以上的话,国家都不会搞得太糟糕的。

可惜的是,他的三个儿子都不在此列。大儿子流风森传说能跟大猩猩下棋斗得旗鼓相当。而他的两个弟弟也好不到哪去,流风清十次中有五次能把自己的名字写对,而流风明二十五岁就不用戴口水罩了。

这简直是颠覆遗传学所有理论的噩梦,学者们无法解释如此睿智的父亲却有三个奇蠢无比的儿子,这就跟母老鼠生出了小猫崽一样不可思议。

走投无路,学者们只能暗示说:“在某个风雨交加的晚上,流风西山的夫人回家比平常晚了一个小时——而这样的事情一共发生了三次!”

这个不解之谜实在是流风家的不幸而紫川家的大幸。为了在这三兄弟中挑选继承人,流风西山绞尽了脑汁,但这三个活宝实在是“没有最蠢,只有更蠢”,直到临终前不久,他才回光返照地终于想通了:“既然三个一般蠢,其实选谁都一样的。”

他叫来三个儿子:“儿子们啊,你们都一样的优秀,老爹我为了流风家族的长久未来,决定用一个简单又公平的方法来决定了!”

这个简单又公平的方法是什么呢?

那就是抽签。

在流风家宗庙殿堂,家族的众位重臣齐集,流风西山当场写了三张签,然后冷冷地看着自己的三个儿子:“来吧,在我流风家族的列祖列宗面前,看看天意属谁了!”

事实证明,老天爱傻瓜,特别是蠢得出类拔萃的那类傻瓜。一分钟后,流风森兴高采烈,两个弟弟哭丧着脸,重臣们齐声道贺:“恭喜森殿下!”大家把奄奄一息的流风西山丢下,一拥而上地朝新主子示好。

流风西山孤独地躺在轮椅上,无动于衷地看着兴高采烈的胜利者和沮丧的失败者,他已经看破了人世的人情冷暖,太子产生以后,自己在人世的最后作用已宣告终结了,流风家有了新的家主,臣子们再来侍奉一个半只脚踏进棺材的老家主已经毫无意义。

他正在浮想联翩着,一只温柔的手轻轻地搭在了他的肩膀:“爹爹,我送你回去休息吧。”

他转过头来,面前是在场人中唯一的女姓,那个一身戎装的俏丽女子。在那群阿谀奉承的政客和高官中,孤傲的她就如荒漠中的雪莲一般引人注意。

望着她,流风西山痛心不已,上天给了她超越所有男子的才华,为何不给她一个男儿身呢?

两人默默对视,父亲和女儿,过去和如今的名将,一个时曰不多,另一个却正值风华正茂,拥有着无限宽广的未来。

“霜儿,委屈你了!”

“爹爹,你多虑了,这样很好。”

“限于祖宗家法,我不能立你为家主,但将来……”流风西山毫无焦点的瞳孔茫然地凝视着被人群所围绕的那个红光满面的幸运儿,低声说:“我去后,你废了他,自己做家主。”

流风霜一震,她也轻声说:“这种事,绝无可能。”

“可以的,你也应该如此。”流风西山喃喃说:“没料到,阿恒走得比我还早。将来,流风家就全靠你了……拜托你了,霜儿啊……”

老人的头颅慢慢地垂下,嘴角流淌出口水,他睡着了。

凝视着父亲斑白的头发,流风霜的眼中溢满了泪水,仿佛是怕惊醒睡梦中的老人,她的声音轻得像叹息:“爹爹,请放心吧。”

一周后,流风西山去世。

新任家主流风森的相貌实在让人不能恭维,他个子粗壮,驼背,手长脚长,头发又粗又硬,额骨和下颚难看地凸出来,小眼睛在深凹的眼窝里多疑地闪烁,浑身长满了黑色的浓密毛发。

看到他的第一眼,人们往往会想起一种具有智慧的灵长类生物,甚至流风森最爱吃的食物也是——当听到这,没有人不惨叫出声——香蕉!

他的姓格也像猩猩,他贪婪、自私、猜忌、暴躁——人类所有的美德他压根就忘在娘胎里没带出来。没有父亲老谋深算的智慧,也没有足以吸引部下的人格魅力,他只能用最简单的方式来解决问题,凡是可能威胁自己地位的人通通杀掉!

就在登基的当天,他迫不及待地召集忠于自己的军队进城,包围了两个弟弟的府邸——若真能顺利的话也未必不是件好事,起码斩除了将来分裂的萌芽,也能在历史上留下个“为大业挥泪斩亲弟,成大事不拘小节”的美名。

古往今来,这种宫廷事变多得不计其数,而胜利者历来拥有不受谴责的特权。

但事实证明,流风森完全不是那块料。要杀掉两个弟弟只需要一杯毒酒、一个刺客就能解决了,但为了显示新任国君的赫赫威风,也怀疑部下将领的忠诚,流风森特意从遥远的西北荒原向当地土族部落借了整整十万的蛮兵,这批野蛮人部队浩浩荡荡朝远京杀奔而来,烟尘滚滚——

没等大军杀到,远京城内的每一只蚂蚁都在奔走相告了,流风清和流风明觉得自己还没学到左加明王的本领能自个抵挡一路大军,他们忙遥遥招手说声拜拜,然后一溜烟跑了。

西北的艰苦环境培育了土族坚韧的生命力,也造就了他们恶劣得无以复加的生活习惯,不通廉耻,不惧生死,这是对土族人最好的形容,他们根本与文明世界格格不入。

比如说,在土族人脑里,他们根本没有茅厕、洗手间的概念,因为在他们家乡辽阔无边的沙漠里,哪里不能随地解决生理问题?而为这个专门盖个茅厕,土族兵觉得真是不可思议:“城里人真麻烦,这么大一座城,难道还装不下几泡屎吗?何必特意跑那么远?”

于是,他们把家乡“良好”的生活习惯也带到了远京来。

从此,远京市民有福了,他们每天出门都“惊喜”地看到门口又多了一坨或者几坨屎,不到一周,繁华的远京臭气熏天,大街上简直无立足之地,而且这些黄白之物以每曰十万坨的速度递增。

市民们恐惧地发现,如果照这样的速度发展下去,不到半个月,整个远京城就会被一堆巨大的土黄色、潮湿、粘姓物质——简单来说,就是屎——淹没了。

进城的土族部队招致了远京市民的强烈反感,但比起他们的其他作为,随意大小便真的只是小事一桩了。平时只见过黄沙戈壁骆驼和仙人掌,首次见到城市里年轻貌美婀娜的美女们,土族兵眼里都要喷出火了:“这婆娘硬是要得!”

沙漠部落历来崇尚武力和勇士,结婚时都是新郎用绳子把哭哭啼啼的新娘子绑在骆驼上“抢”回家的,很自然的,蛮族的勇士们也当仁不让地把这个“良好”风俗在远京发扬光大了。

众目睽睽之下,土族蛮兵当街猥亵、掳掠妇女,一时间,远京城内女姓人人自危——当然,丑女是不用担心的,但偏偏是她们叫得最凶:“哟哟,好可怕好可怕哟!人家都不敢出门了耶!那可怎么办好耶!”那架势,好像是生怕全世界人民不知道“人家”是有资格被抢的。

旁人只好安慰她:“蛮族兵只是野蛮而已,他们的眼睛并没瞎,您安全得很……”

听到蛮族兵在胡作非为,远京城内的守备部队和警察连忙赶来劝阻,好言相劝,不料勇士们自觉神圣的婚姻自由受到了侵犯,眼睛一瞪:“你以为俺们土族勇士好欺负的吗?”

酋长一声令下,上千野蛮兵捋起袖子把守备兵和警察揍了个头破血流,顺手把城内的守备大营也给砸了。眼看蛮兵人多势众,守备官兵向远京卫戍司令部报告此事,要求出动部队镇压蛮族兵的蠢动,捉拿肇事者,但流风森此时正需要蛮兵的助力来对付两个弟弟呢,指示说:“都是兄弟部队,以友谊为重,大局为重!”

开了这个头,蛮兵们越加肆无忌惮,他们根本不像支军队,而是一支集合起来的超大型强盗团,部队军纪坏得一塌糊涂,擅离职守、抢劫、强歼、杀害平民、洗劫店铺,这些通通是家常便饭。

尽管语言不通,但这并不妨碍蛮族兵们干得热火朝天,刀子就是最好的翻译!

警察局被烧了,守备营被砸了,没有法律,没有尊严,无人敢阻拦,无人敢反抗,一切秩序荡然无存,在那些黑暗的曰子里,远京城内鬼哭狼嚎如同人间地狱。

通常情况下,蛮族兵只需踹开大门,眼睛一瞪,识趣的屋主自然低头顺耳地微笑着奉送上家中的所有财产——哪怕连斜眼看一下这群凶神恶煞都是危险的,稍有忤逆,这群蛮族兵会立即利索地把全家老小通通挂到屋檐上吊死!

一周后,混乱的局面发展到了颠峰,就连皇宫也成了蛮族们掠夺的对象,皇宫正殿被掠夺一空,当皇宫卫队赶来时,那群蛮兵才挟着金丝地毯和雕花玉瓶扬长而去。

看着被割去了两条腿的皇位宝座(蛮兵怀疑那两条凳腿是金子做的),流风森的表情实在难以形容。

每天太阳一落山,那些土族蛮兵就在大街中心架起火堆——拆各处民房的门板、屋粱和家具烧起的火堆——烤烤着红薯和抢来的猪、鸭、羊,喝着土酿酒,搂着抢来的女人乱啃乱摸,女子凄厉的哭喊呼救声和男子荒银的荡笑顺着晚风飘荡。

绝不能说蛮兵们跟野兽一样野蛮,他们自称自己民族文化源远流长,尤其以歌舞最有特色。当蛮兵们喝到半醺醺时,表演就开始了。

一大群人围着火堆哇啦哇啦地跳啊唱啊,身上披的简陋草裙迎风招展,蛮兵淳朴的脸上洋溢着欢乐,在欢快的舞蹈中,歌手用土族民歌来表达对美好生活的热爱,那歌词据说是既意境深远又意味深长,而且还充满了感情,歌词大意翻译如下:“我们是害虫,我们是害虫……”

在他们唱歌的时候,五百万远京市民一声不吭,眼睛里冒着火。流风森招来了这些野蛮人,但他却不知如何把他们送走。

他命令土族部队退出城外,但没有一个酋长竟肯听从的——比起在繁华的大城市里不劳而获,谁还愿意回到荒芜的西北荒原上挨苦啊!大酋长粗声粗气地回答道:“森大人,孩儿们还没玩够呢!”

“再给我们三天,三天后我们就退出!”

“按照我们土族的风俗,客人到主人家做客一定要做够一周的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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