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无事一身轻了,千凰觉得自己的生活真是前所未有的惬意啊!
只是,某些人似乎见不得她好,于是,某一日,把她叫过去,丢给她一个晴天霹雳。
莲镜说,“尚翎转世了,你去把他带回来。”
千凰僵硬着笑脸,傻傻地问道:“直接带回来行吗?”
莲镜斜了她一眼,“脑子没进水啊,怎么尽说糊涂话!”
千凰的假笑,枯萎了,气呼呼道:“你有话就直说,别尽拐弯抹角,我听不懂,到时候做错事,你可别怪我!”
莲镜白了她一眼,不急不缓道:“你觉得尚翎不值得你真心对待?还是,你真的一点也不爱他了!”
闻言,千凰心里一抽,沉默了!
莲镜继续说道:“两世为人,又忘却前尘,他的心,比你想的要软,况且,就算是以前的他,也并非对你无情。这一次,不会很棘手的。”
千凰的睫毛抖了抖,很久都没有说话,直到莲镜挥手让她下去,千凰才呆呆地往回走,天知道她的思绪飘到了哪里。
走到门口的时候,莲镜又幽幽地说了一句,“忘了跟你说了,弑天也转世了,这一世,他们会离得很近,你要去找尚翎,估计也少不得和他打交道。那个大魔头戾气未除,放任下去,不保来日卷体重来,三界好不容易才太平,你知道该怎么做吧!”
千凰顿住脚步,终于从呆滞状态回缓过来,死死瞪住莲镜。
某人却没有丝毫自觉,自顾自地开口,“记住,一定要尚翎心甘情愿地接受你才行,完不成任务就别回来了,早去早回,别太想我了!”
千凰终于破功,大吼道:“莲镜,你还是不是人了!”这也太不是东西了!
尚翎也就算了,难道,他还想让她牺牲自己去感化那个大魔头么?
莲镜莞尔,答案很欠扁,语气是一贯的高高在上,“我是神,而且还是天界最高级的神,又怎么可能是人呢!”
千凰的胸口强烈地起伏着,随时都要撕咬上来一样,最终却只留下咬牙切齿的三个字,“算你狠!”
我回来要是跟你上床,我千凰两个字就特么倒着写!
莲镜望着那人气呼呼的背影,幽幽叹了口气,眼神却有些高深莫测。
傻丫头,你若不和尚翎在一起,来日两日生活在同一屋檐下,终究会尴尬,苦的不是他,最终也累了你。何况,你又不是不爱他,只是不想承认罢了!
至于弑天,我看他未必对你无情,以他的性子,若是想通了,这辈子,绝对缠你到死。
有句话怎么说来着,生活就像qiang奸,不能反抗,那就享受。
反正,连孩子都生了,这便注定要纠缠一生,不如试着接受,这样,她会好过很多。
当然了,有了那个家伙在,他的生活也会多了很多的乐趣,真的是,好期待呀……
豫州城内,人流如梭,热闹非凡。
千凰穿一身普通的白衣,走在人群之中,神色很是迷茫。
应该就是这一代了,到底转世成什么人了啊!她决定了,要是没有遇见弑天,那她就一心一意感化尚翎,把他带回天界,就大功告成。
若是遇见弑天……应该,不会这么倒霉吧……
此时的千凰,样子有了很大的改变,美貌不足以前的十分之一,看上去也是个美人,却不如以前那么招摇了,虽然不时惹来行人的注目,倒也不至于招致太大的麻烦。这也是,千凰想要的结果。
走了一会儿,千凰还是走进了一间酒楼。
根据以往的经验,酒楼食各种八卦的聚集地,时下的流行话题总能在这里听到一些蛛丝马迹,自然也能得到一些对她有用的信息。
千凰觉得,如尚翎那般优秀的人,在哪里都是人群的焦点,八卦中,那也是必须的主角啊!便如弑天,那也是天生的发光体。
千凰娴熟地要了几盘招牌菜,嘴里一边吃着,却耳听八方。
她的耳力,自是极好的,不用担心错漏什么消息。
听了一阵,还真让她听出了一点儿门道来,不远处的一个角落里,有两个男人正在高谈阔论,谈的却是时下的八卦,不过,让千凰感兴趣的,还是这八卦的主角。
时下在豫州城闹的沸沸扬扬的,就是太守公子的婚事。
这太守公子,姓韩名溪,文雅俊秀,是豫州城的第一美男子,而且学富五车,才高八斗,也是豫州城第一才子,最难的是,这公子人好啊,生的一颗菩萨心肠,特别乐于助人。豫州城里,接受过他帮助的人,多不胜数啊。这口碑,那是比太守大人还要好。
总之,这韩溪自一出生便罩上了五彩光环,风光得紧,不过,据那些见过他的人说,人当这个豫州第一,有过之而无不及,若非他够低调,只怕会享誉全国。
就这么一个举世无双的佳公子,自然是全豫州城女子心中最佳的夫婿人选,可惜,人家早就订了亲了,还是指腹为婚。这个消息一出来,不知道碎了多少闺中少女的芳心,却无可奈何。
因为,跟他定亲的人,是豫州第一首富的女儿,谭芊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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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没想到两人怎么相遇啊,这样,也算写出了尚翎吧?
我会不会太坑爹了?吼吼,接下来收尾了!请几天假,放番外大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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