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倒无妨,如今,占婆重立,可是处处烽烟,忙着争权夺利,哪有那么多的闲功夫管这样的事。更何况占婆国主对咱们汉人甚是警惕,咱们把汉民收拢过来,他高兴还来不及呢。”我摇了摇头笑道。“当然,也不能够大意了,本公子派过去的五个营,皆是精锐之师,他占婆若是不寻本公子的麻烦就算了,若是想来惹麻烦,不需要惊动那丘和,你们自己去解决。”
云岚听得这话不由得一呆。“公子,您,您是说就凭那两千多人?”
“呵呵,你可别小瞧那两千多人,放心吧,不是让你们去硬碰硬,怎么,难道你们就不会支持一方,打压另外一方?若是不行,那么,告诉我派过去的那个团长,让他搞搞暗杀什么的,总之,让占婆国越乱,对你们的发展就越是有利,明白吗?”本公子信心十足地吩咐道。“至于丘和那里,能瞒就尽量瞒着,实在瞒不住,我舅父会出面的,想来那丘和也不是不识时务之辈,收拾那些占婆国,对他只有好处,没有坏处。”
派遣过去的,除了四个营的精锐之外,另外还有一个加强营的无当飞军,绝对不亚于后世的什么三角洲、海豹突击队之类的特种部队。
他们不但拥有着这个时代最强悍的身手,更拥有着先进的武器,光是每人标配的十枚燧发擦火式手雷,就足够让那些占婆人喝一壶的。相信那郑晔应该很清楚本公子把这批专业杀手级别的精锐派过去的原因。
以k晔这家伙的智商和能耐,再加上我的叮嘱,相信他能于出来的事不但能够达到我的要求,甚至还能够超过我的要求,就像上次本公子让他去弄流民,结果一下子让本公子累得跟死狗似的。
不过现如今,天底下还真没什么可以难得住咱的,要人有人,要武器有武器,谁敢再跟俺不开眼?
“小的明白了,一定会将公子您的吩咐转述郑经理。”云岚若有所悟地朝着我答道。
我很是意味深长地继续说道:“更何况,收拢汉民给咱们做工,还有一个好处,团结交趾一带汉民之心,记住了,汉民若是被欺辱,你们一定要出头给他们讨公道,当然,也不允许肆意挑衅那些占婆人。毕竟,咱们是要长久的呆下去的。”
“小的明白了,当会谨慎行事。”
“另外,我会知会我舅父,让他设法说服交趾太守,多多收留那些从各种逃来的汉民,以充交趾之地。对了,交趾之地的粮食不缺吧?”
“这还真不缺,一年可三熟,咱们带来去的那些农人,已经熟悉了占婆稻的习性,如今,每亩地一年至少可以收获七石之巨。这数年来,借着舅老爷的关系,我们在交趾之地大肆购地,如今,得田近千顷,每年获粮可达七十万石左右,扣除各种费用还有交予农人的,咱们还能够留存三十万石左右。”说起这个,云岚不由得两眼放光,涛涛不绝。
说起来,虽然交趾之地炎热了点,潮湿了点,但是在那里不需要担心挨冻受饿,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所以当地的占婆人一个二个懒得出奇,除了去稻田里边播种之外,其他的时间,要么就是去信婆罗门,去信佛,要么就是一票人跟另外一票人因为利益又或者是信仰不同而互相掐架。
好勇斗狠,却又极为懒惰贪婪,这种奇特的人性,实在是令云岚无语,不过这样,倒是给了他们机会,郑晔这哥们到了交趾之后,看到那些占婆人刚刚复国之期,却分成了许多的派系,相互不服气,经常某某大臣又跟某某将军打上一仗,而就连那位占婆国主也经常因为那些部族朝贡少了,便挥军去攻打。
反正很乱,正是乘着这机会,郑晔还真是收买了好几股跟汉民比较亲近的势力,也正是因为如此,才能够在交趾以南站稳脚跟。但是他也很清楚,谁也不知道那些蛮夷什么时候会翻脸,光有胡萝卜没有大棒,还是很危险的,虽然有舅父在,但是终究上面还有个交趾太守丘和,许多事情,并不方便让舅父出面。所以k晔特地来信,希望本公子能够有所应对。
思来想去,不管怎么样,中南半岛之地,可是未来华夏的粮仓,本公子是绝对不会放弃的,所以挑出了四个营的精锐之师,还有一个加强营的无当飞军悄然分批南下,最终都安全地抵达了交趾,成为了郑晔手中最得力的一张王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