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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章 井边洗菜,树下喂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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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霞烧红了半边天,映红了一塘水,染红了整片山。

一辆bmw530li披着霞光从远方飞逝而来,轮廓狭长的车灯,飞扬挺翘的尾梢,车身侧面如刀削斧劈的流畅线条,无不给人凌厉瞩目之感,梅雨坞宁静祥和的气氛在疾驰的轰鸣声下消散殆尽,而又随着车停火熄后失而复得。

纳兰葬花一下车,立即惊呆了,简直不敢相信目中所见,完全被这里古诗般意境的原生态风光所深深陶醉,一只玉手搭在双眉上,眺望着远处的青山绿水,紧皱的眉头渐渐舒展开来,心中的阴霾也在不知不觉中一扫而光。

她在宾馆里闷闷不乐呆了好些天,足不出户,只有在服务生送餐上来时,才会打开房门,常常一个人站在窗前发呆,几乎快被阴郁的心绪缠绕得有些魂不守舍,都快发霉了,今天好不容易等到这位大明星有空,就让她捎带自己出来踏青散心,原本只是想吐故纳新一下,但收获却远远大于预期。

大喜过望。

如今,在社会剧烈的变革中,江南的美丽在流泪。住房的升级换代提高了生活水平,却还没考虑到与环境和谐。工业文明带来生活的便利,废物处理设施却还没及时跟进。物质在丰富,精神生活却在萎缩。能够见到梅雨坞这种如世外桃源般的自然村落,着实难得,很难不让人为之心旷神怡。

而这里的淳朴村民似乎也习惯了那些来村子里悠闲度假身份显赫的达官贵人,对于他们的进进出出至少不排斥,既不羡慕,也不嫉妒,一如既往地活在自己朴实无华的世界中,简单到甚至不夹杂一丝**,他们清楚,这个世界并不是一碗水端平的,无须羡慕富人的锦衣玉食,珍惜现在拥有的就足够了,因为如果这些富人的生活真的那么完美的话,他们就大可不必来梅雨坞寻找心灵的归宿了。

鱼与熊掌,不可兼得。

“暧暧远人村,依依墟里烟。狗吠深巷中,鸡鸣桑树颠。”纳兰葬花轻轻吟道,迎着夕阳残光,惬意地伸了个大懒腰,身体的完美曲线展露无遗,在那条乳白色的连衣裙点缀下,她像似一朵白玉莲。这是她几个月以来最为无忧无虑的一刻,卸下一切包袱的轻松感觉是那样的无以伦比,不用去考虑政治婚姻的无奈,不用去思索浪迹天涯的苦闷,梅雨坞的简单纯洁让她逐渐心境祥和,只是眼神中还是带着几分无法掩饰的死灰。

“陶渊明的《归园田居》确实适合这里。”韩雪摘下墨镜,见闺蜜心情不错,自己也开心。

“你怎么知道这个地方的?”纳兰葬花慢慢向前走着,弯腰折下一朵无名小花,细嗅着。

“朋友带的呗。”韩雪收起在媒体前的虚伪面具,还原真性情,像个小女孩,一蹦一跳的。

“乡村就是好,质朴,没有城市的复杂压抑,天很蓝,山很青,水很绿,人很纯。”纳兰葬花轻声道,带着一种无限憧憬的语气,走走停停,边走边看,还拿出了一部照相机,将尽收眼底的小溪、菜花、野草、古树、篱笆,甚至是某个站在远处朝她咧嘴大笑的纯真孩子摄入镜头,经过一座荒庙时,还虔诚地双手合十祈祷了一番。

韩雪则没她那样的闲情雅致,低声哼着小曲迈步前行,对路边的风景大都视而不见,虽然来到了远离现代文明且偏远僻静的小山村,没有城市里躲在暗处的长枪短炮,但她还是谨慎地带上了一顶朴素的鸭舌帽,将真容简易地掩藏起来,但天真烂漫的她调皮地恶作剧仍是俯拾皆是,譬如向正在溪边埋头喝水的土狗扔去几块小石子,见到土狗惊窜逃开,便捂着嘴幸灾乐祸而起,笑容花颤,与舞台上的明星范儿相去甚远,但更加接近各色男人梦寐以求的尤物。

远处,一个农民挑着喷完农药的铁桶走上田埂,在渠边洗干净脚,穿上鞋,慢悠悠离去。

阡陌泥路旁,几只黄色杂毛的小鸡崽儿正在母鸡的带领下,闷声不响地啄着泥土找虫子。

安逸的黄昏。

“小花,喜欢这不?”韩雪轻轻挽起纳兰葬花的手臂,前行的步伐慢了下来,影子东斜。

“喜欢,如果可能,我还真想在这里长住呢。”纳兰葬花轻声道,在一家农舍前停下脚步。

“想住就住,我来替你安排,我认识不少宁州的大少。”韩雪轻声道,只希望闺蜜少些烦恼。

“真的?”纳兰葬花欢呼雀跃,眼神中闪烁着异样的光芒,但还没维持多久,就很快黯淡了下来,那丝渴望也消逝弥尽,拨了拨散落在额前的秀发,转过头去,静静看着一位中年妇人在庭院里挑拣着刚从菜地上采摘而来的青菜,轻声道,“算了,雪儿,我只是说说而已,别当真。这种了无牵挂的田园生活对于我来说,只是远方不可触摸的海市蜃楼,永远无法达到的。”

“哼,又杞人忧天了,你答应过我今天不许胡思乱想的。”韩雪撅起小嘴,抱怨道。

“好,好,好,我不想总行了吧?”纳兰葬花捧着死党的脸蛋,像哄小孩一样抚慰着她。

韩雪这才由阴转晴,展露笑颜,往那家农舍庭院望了眼,忽然道:“想玩点新鲜东西吗?”

纳兰葬花大惑不解,皱着眉头问道:“什么新鲜东西?”

“务农。”韩雪嘴角轻轻扬起一个美妙弧度,拉着纳兰葬花就往庭院里走去,一路嚷嚷着。

这处小园子不大,竹篱为门,井在院侧,东边还有一棵黄皮树,枝繁叶茂,不少果子已经高挂枝头,黄澄澄的,可爱至极,树荫低下憩着几只小鸡。屋子显然是刚刚修葺过一番,瓦片都是焕然一新的,给人一种草根式的贵派感觉,有些暗黄的墙砖却出卖了它的悠久历史,底下爬满了凉沁沁的青苔。

在井边打水洗菜的中年妇人应该家的主人,见到两个美得让人窒息的陌生女孩拉拉扯扯走进来,并不觉得反感,反而露出了善意朴素的笑容,微黑却带着健康光泽的脸庞显得慈祥,撂下几根黄花菜,起身往衣服上擦了擦手,准备迎客,一方水土养育一方人,梅雨坞整个村子淳朴到近乎苍白的乡土民情,让她学会了好客之道。

几个衣衫破旧一身脏兮兮的孩子趴到篱笆后狠狠瞪大眼睛,盯着那两个比家里挂在墙上的年画里的“天仙美女”还要美上几分的姐姐,一秒钟也不肯错过,连原来打算去河边摸鱼的计划也置之不理。忽然间,那两个神仙姐姐不经意往这边瞧了一眼,几个孩子惊慌失色,立即一溜烟逃窜到离屋子很远的一条河边才肯罢休,仿佛她们比能吞下一头绵羊的大蟒蛇都要危险。

纳兰葬花抓拍下了这一个有趣的画面,很有成就感,嘴角得意地向两边浅浅弯起。

农村孩子到底还是害羞,要从连绵大山的封闭环境中走出自信来,谈何容易?

“七婶,还认识我不?”韩雪拉着纳兰葬花的小手,走到中年妇人跟前,微笑问道。

中年妇人一愣,脑袋有点发懵,原本想着问问这两个姑娘是不是急着进来上厕所,没想到对方一开口会是这个问题,连忙仔细打量起来,发现跟她说话的这个姑娘美得很雍容,尤其是她笑的时候,像一朵怒放的牡丹,与她同伴的清纯干净截然不同,乍看上去的确有点眼熟,似曾相识,但又吃不准在哪见过,犹豫再三。

“您不记得了?”韩雪有点小失落。

“一时想不起来,我这岁数大了,想事情没年轻时那么麻利。”七婶搓着手,略带抱歉道。

这个真诚而内疚的农村妇女形象,当然逃不过纳兰葬花的聚焦镜头,咔嚓,留作了永恒纪念。

“去年夏天,接连下了好几天的暴雨,山里发洪水出不去,我困在你家好几天。”韩雪提示道。

七婶仔细一琢磨,猛一拍脑袋,幡然醒悟,爽朗地大笑了几声,开心道:“瞧我这记性,原来是你呀,女娃子,一年不见你咋变得这么漂亮了呢?真认不出来了,快让我好好瞧瞧,哦,我知道了,那会儿你没?饬成这样,没抹口红,头发也不像现在整得有点像波浪似的,不过真比去年漂亮多了,像个大明星一样,不,应该比那些大明星更招人喜欢。”

纳兰葬花被七婶这几句略显憨厚的话语逗得噗嗤一笑,眼瞅着自己死党一脸的尴尬之色。

七婶没那么多心眼,也许是与世隔绝惯的缘故,她并不知道大山外边的世界是如何的精彩纷呈,更不会知道站在她面前的这个女娃子会是红遍全国迷死男人的歌后,在她眼中,这个女娃子纯粹只是一个在某一天雨夜浑身湿透、狼狈找上门来寻求帮助的过客而已,她也不会去考究对方的身份地位,那些对于她一个本本分分的乡下人来说,没有意义。

人总是这样,遇到了意料之外的来客总是会显得激动不已,七婶也不例外,她那双黝黑粗糙的大手拉着韩雪两只白皙滑嫩的小手,黑白分明,形成了鲜明对比,颇为激动道:“娃子,我记得那天晚上还有一个长得很精神的男娃子跟你一块来的,怎么今天不见着他呀?”

韩雪的俏脸霎时绯红一片,有些忸怩道:“他……他很忙,没时间来。”

七婶露出遗憾之色,不过很快就过去了,也没再追问下去,韩雪也暗暗松了口气,看来纯朴无害的农村大妈并不比诡计多端的娱乐记者好对付多少。其实并不是七婶不想问,只是她听到因为“很忙”这个原因之后,就失去了兴趣,因为她很不理解城里人为什么每天总是让自己在忙忙碌碌中度过,从不会让自己活得更轻松一些,不像乡下人,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每天很充实,而且快乐,有滋有味。

两个年龄相差甚远的女人絮絮叨叨,叙旧了许久,诉说着分别一年来的甜酸苦辣。

纳兰葬花则抽出身来,四处游走,继续着拍照。

江南的农村庭院毕竟与北方不同,更别致,且到处都是绿色,极为养眼,一派生机盎然。

白瓦青灰的屋子砖墙在岁月的擦拭下,分外古朴,与北方的绚丽色彩相比,十分淡雅。

纳兰葬花不断按着快门,将这些无法复制的场景定格,不时翻回相机看一下,轻轻微笑。

几个村汉扛着锄头路过这里,忽然见到如此的绝色美人,眼珠子都差点掉到地上。

纳兰葬花没有硬生生扮出个仙女样来,不酸,不燥,不刻意淡然,只是一应随心,挺好。

过了十几分钟,韩雪招呼着她过去帮着七婶干农活,她才收起相机,也收拾起心情,小跑着过去。七婶原本是不愿意让这两个来自大城市从小就娇生惯养的千金大小姐干这种粗活的,但禁不起韩雪的软磨硬泡,终于答应了,看着这两个小姑娘一脸兴奋莫名的模样,她摇摇头笑了起来。

对于向往简单生活的城里人来说,偶尔务农一次,是一种享受。

而对于大多数一辈子只能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来说,更多的是一种责任,对家的责任。

韩雪放下了让人高不可攀的歌后架子,挽起袖子,卷起裤管,露出莲藕般的粉臂,很自来熟地从屋里拿碗盛了碗谷子,走到黄皮树下,像个贪财的龙王一样,一点一点往地上吝啬地抛洒着,逗得那些小鸡雏吱吱叫着,追随着她的脚步绕着小院到处乱跑。纳兰葬花则坐在井边,将裙摆夹在两腿之间,一面整理瓜果枝叶,一面含笑看着韩雪在那里玩耍,这样的农村生活让她觉得新鲜,眉头那抹挥之不去的哀愁渐渐消散,眼神也慢慢恢复温度,有了几分神采。

日薄西山,淡淡的暮霭开始笼罩这个与世无争的小山村,一群不知名的小鸟悄然飞过。

七叔就快从山里打猎回来,七婶忙着去厨房煮饭了,炊烟袅袅升起,拐着弯消失在半空。

纳兰葬花从井里拎起一桶水来,用冰凉透彻的井水洗了洗有些汗迹的脸蛋,然后搬了两把竹椅,放到了黄皮树下,从屋里端出两杯七婶用草药煮的凉茶,清凉败火,坐在椅子上欣赏着黄昏村景。四周围很宁静,只有不知名的虫子隐匿在草丛里愉快地欢畅,那些小鸡早已被赶回笼,已经毫无生气可言的残阳余光斜照下来,很舒适。

她手托着下巴,呆呆出神。

刚才在宝来车上的那个人,应该就是他吧?他怎么会来到这里呢?他究竟是什么人?这个世界真是小,茫茫人海,竟然这样都可以遇上他,这难道就是冥冥之中的命中注定?咦,奇怪了,自己为什么总是对他念念不忘,难道喜欢上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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