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袍男子微微叹气,语气带着一些缅怀,“小子,四百余年前,我曾见过一个骑着劣马、腰挎酒壶、手持柳枝的家伙。这个家伙是个极为无耻的混蛋,他不仅目中无人,更是在江湖上大放厥词,说天下剑道十之八九已然尽握于手,至于其余那些个握剑的,全是废物。我那时候年轻气盛啊,不服气,便打算要去教训一下那个混蛋家伙。结果啊,他只用一剑,便轻易败了我,这一战过后,让我平白遭受好多年的嘲弄。”
听到这儿,宁不凡心生恍然,原来,黑袍人是叶昊。
黑袍男子轻声笑道:“我输了,却心有不服,便潜心修道,悟剑二十年后,终有所成。于是,我出山再次去找那个混蛋挑战。可这一次,我即便仗着远高于他的境界压制,仍是大败。这一战过后,我身受重伤,他经脉尽碎,散尽武道境界。”
“我辈剑修,败了就是败了,接连两次败于他手,我已然心服口服。然后,我问他,‘只为一胜,值否?’,小子,你猜一猜他是怎么说的。”
宁不凡听闻这些旧事,感慨道:“有些事情我们不得不去做,所以也就不在意什么后果。正如我砍叶青玄的那一剑,他死了,我废了。没有什么值不值得,因为那一刻,我必须这么做。”
倘若什么事情都想清楚利害再去做,那还来什么江湖。
“哈哈哈,说的好啊小子。”黑袍人停下脚步,眼底满是欣慰,笑道:“他说啊,‘我既修剑,怎可言败!一生不败!宁死不败!’,我也是想了足足四百年,才想明白他这句话的意思。”
“自那一战后,又过十余年,我漫步山野时,看到了一道耀眼于整个世间的璀璨剑光,那是他对整个世间的告别,也是真正的大自由,简直羡煞旁人。”
宁不凡心底好笑,没想到啊,那个整日蹲在村口柳树底下啃硬馒头的王大爷,竟也有这么刚烈霸道的一面。
柳先生,这个名字与王大爷的形象,那可差了太远了。
任谁也无法想象,那个白发佝偻、贼眉鼠眼、笑起来露着两颗大黄牙直渗人的糟老头子,竟然是曾以一条柳枝而镇压了一整个江湖的柳剑仙。
此等绝代风华,能说与谁听?山鬼亦是不信。
黑袍男子长长叹了口气,背负双手,仰面凝视着遥远蔚蓝天穹,“我以为,再也见不到他。不曾想,十余日前,又见到了那道熟悉的剑光,那一剑蕴含大自由,轻易便劈碎了天穹,天下之大,也唯有他使的出来,那时我才知道,他竟然还存活于世。”
宁不凡侧头想了会儿,劈碎天穹?
是了,当时自己在剑域力拔七剑之时,王大爷曾相隔万里,教过他一式剑法,啧啧......甭说,那糟老头子,确实是猛啊!
要在以往啊,宁不凡还以为,干碎苍穹只是扯淡的闲语,自那一日过后,才明白——原来人当真能干碎苍穹啊!
最重要的是,这人还是自己的师父。
嘿嘿......等自己得闲了,肯定得找旁人吹嘘一番——我师父,那可是四百年前闻名天下的柳剑仙!
要说啊,仗势欺人的事情啊,自己做的最是顺手了。
不过,仰仗这糟老头子的威名干坏事儿的话,这糟老头子会不会将自己逐出师门?
没事儿!反正这糟老头子也不是什么好东西,哈哈!
说不定啊,自己干什么坏事儿,他还得乐呵半天。
他要是真敢计较这些,就将他每日夜里偷摸钻入王寡妇的事情啊,给说到村子里去,嘿嘿。
谅他也不敢跟自己计较!
念及至此,宁不凡心底越发愉悦,笑意洋溢,久久不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