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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这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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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年人交往大多都是价值交换,作为孤儿的林初在前世的时候很早就明白了这一点,他不相信柯擎这样注定会闪耀的明星来交好自己是为了什么狗屁意气相投,他仅仅是看中了他的才华。

即使柯擎是万万中无一的天才,但华夏从春秋战国起的千年文化传承不可能弱于一个极品灵根,所以二者的交往还算平等,柯擎矫正他的姿势,而他教导柯擎文学。

在交流中,林初大概知道了在十九年前,这个名为大周的帝国经历了一次类似于安史之乱的叛乱,阵边将军造反,席卷全国,攻入皇城,屠戮皇族,虽然最后被镇压,不过也彻底改变帝国格局。

说是席卷全国,其实其中无论反叛和镇压的也都只有修炼者,普通人上去连炮灰都当不了,所以对于普通人来说,这场叛乱更像天灾,不知道哪一天天上修炼者斗法,掉下一颗火流星,给全城带来灭顶之灾,而帝国的格局改变也是相对于修炼者。

如今一王四公十二候的局面对于修炼者来说是新格局,但对于普通人来说,他们的的生活没什么变化。

刚开始柯擎来找林初肯定带着某种交换的想法,但仅仅一个月的时间,他就被林初的底蕴折服,不说成为迷弟,但在某一天喝醉的时候他说此生愿和林初结拜为异姓兄弟,进入朝中,一文一武,攀登到巅峰,彻底解救所有眷村的村民,改变眷村制度。

这种类似于小孩子约定改变世界的誓言,怎么都有些幼稚,但林初不好扫他的性,也就答应了下来。

从此他也明白了“眷村”这个名词在柯擎心中的地位。

交往这一段时间,林初对柯擎的评价就是一身正气没心眼,如果用《天龙八部》比喻,他绝对是正义无敌的萧峰,而他可能是那个心中总有小九九的段誉。

无论如何,穿越第四个月,结交了一个特别牛逼的朋友,他觉得这一天值得纪念。

······

穿越的第五个月林初也觉得值得纪念。

说纪念不太妥当,应该说他永远无法忘怀那倒霉的一天。

那是一个阳光明媚的午后,他出村在广安闲逛,享受自己为数不多的自由,逛着逛着就到了菜市,不过他也没在意,菜市场而已,又不是刑场。

结果他为他的轻率付出了代价,要知道,武侠小说中多少战斗都是在菜市场发生。

没有预兆,一拨人突然暴起,撕下自己作为摊主的伪装,拔剑朝着买菜的一老一少而去,剑光辉辉,老少看起来手无缚鸡之力,这是一场注定结局的刺杀,但是说时迟那时快,在另一边卖菜的人也及时跳出,赶在暗杀那一拨人之前挡在老少前面,与暗杀一拨人战在一处。

林初看着乱作一团的菜市场,心中似有羊驼跑过,你们早点没发现对面卖菜的就是自己的敌人吗?瞎子吗?都是演员吗?

只见白菜与萝卜齐飞,香菜与菠菜一色,各色果蔬漫天飞舞,如同结婚时礼堂的飘舞的彩纸,一时间遮住了林初的视野,这时老少已经逃到了他旁边。

这时他注意到老人年龄大概六七十岁,须发皆白,他身边的则是个小孩,长得很矮,大概十岁左右,带着遮住半张脸的黑头巾,分不出性别。

他愣神一刻,那边战斗的一拨人暗杀者眼见看不见希望,于是选择使用暗器,暗器是一枚毒针,正好扎在了林初的脖子上。

林初感觉到刺痛,拔出毒针之后更是怒火中烧。

妈的射不准就不要射啊,淦!无论是老人还是小孩,和他相比,外形差距都那么大,射都能射歪来,你们怎么可能刺杀成功?

之后的事情他就不记得了,后来的事情都是他躺在床上听那个老人供述,说自己只是江湖游医,好友的得罪了人,他被好友拜托照顾他孙子,然后到这里遭到追杀。

幸好好友派来保护的人打败追杀者,救走孙子,而林初只是被殃及了,中了一个名字叫噬魂虫的毒,此毒沾了之后,二十四小时必死,他给林初注射了自己研发的药剂,可以延长一个多月的寿命,让他一个月到一次他的居所检查身体,并且在此期间他会尝试给林初解毒,他自我介绍叫姜白立,让林初称呼他为姜神医。

哪有自己称呼自己为神医的?

除了林初相信自己的确被殃及,他不相信老头的一句鬼话,包括中毒,连这个老头的姓名他都打一个问号。

随即他离开找到广安最有名的医馆,医馆告诉他身中剧毒,蔓延至大脑即死,但有一种东西延缓了毒素的发作,他可以延长一两个月的寿命。

狗屎!真是狗屎!你不会看病就不要开医馆啊!!!

他拿的不是主角剧本吗,哪有傻逼编剧一开始让主角身中剧毒的?

之后他找了广安无数医生大夫,得到的答复都很相似,他中毒了,要死,但没人可以帮他,不过他身体里有一种神秘力量阻止毒素扩散,妈的,这些庸医都对过台词的吗?

他也拜托过柯擎,但柯擎从小体格健壮,别说医生,他自有记忆以来从未生病,连受伤都很少,自然没法帮忙。

从此,他就只能每月牺牲一天宝贵的外出时间到那个自称神医的神棍那里接受注射,并且那个神棍声称解毒让他以各种形式吃下,喝下奇奇怪怪的东西,有些东西就像已经腐烂的鲱鱼罐头,闻着就想吐,但为了活命,他只能当那个神棍的实验体。

他妈的,穿越到这里这么长时间,连一次“金手指”都没用过,就变得只能靠打针续命。

赝作对此也表示无可奈何,林初实在运气太差。

······

时间匆匆,到了第二年的秋天,明武历十七年十月十日,他参加了青州科举。

诗赋写的辛弃疾的《青玉案·元夕》,杂文则写的苏洵的《辩忠奸》,前两个对于阅卷官来说只是开胃小菜,让他们可以明白考生的文采与深度,最后的策论才是大餐,这直接决定考生有没有行政能力,于是林初写了苏轼当时被称百年难出一篇的科举文章《刑赏忠厚之至论》,至于其中的典故,有一些是这个世界有的,有一些是林初根据这个世界的典故瞎编的,本来苏轼当时写这篇文章的时候就瞎编了典故,他再编一编也不算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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