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辛苦苦束缚着自己狂演一个好人的酒席终于结束了,我不知在与柳天下怄什么气,我在他的面前狠狠地踢了一脚,把脚尖前的小松塔踢飞了,飞了能有五六米远,再远一点的就能砸中老黄秃秃的后脑勺。
我想我可能真的败给方三尺了,从各方面来考虑,我没有能赢的机会,除非我们俩比拼化学,来个四大化学竞赛,我一定赢的他满地找裤裆,然而这是极不现实的,我曾问过我们老师,物理化学究竟有什么用?我们老师呆头呆脑诚实地回答:没用。
天色灰蒙蒙的,比以往时候都要黑一层,我一边怄气,一边独自走在一条杂草丛生的小道上,正步走我是练的顶好的,齐步走我也很可以,我在灰蒙蒙的环境里像个傻子似的开始正步走,走了几步,我想起英文杂志里写的loser,操,我他妈现在不就是个鲁泽?
宋二家的水牛在不远处哼哼唧唧的叫唤,它大概是在喊另一头水牛,都这个季节了,水牛还在坚定不移地追求爱情,我被深深感动,感动之余,我突然想起能在现阶段赢过方三尺的办法,我的脑子里忽然涌出好多热流,脑细胞异常活跃。
我绕道走到柳天下回家的必经之路上,趴在一边的草丛里,在野草丛里被七八个大臭蚊子轮流咬,大腿根肿了一截。就这么被咬着,忍了大约半个小时,柳天下出现了,他苦着一张脸,紧紧抿着两片嘴唇,眼圈红红的,好像刚在某个地方痛哭了一场,可怜得很,他就像个毫无体积的纸片人,只是一张没有重量的纸,风一吹,火一烧他就消失了。看到他那么难过,我的心里居然宽慰了许多。
我从草丛里蹦了出来,鬼鬼祟祟地跟在柳天下的身后走,我那时就像一只轻盈的大臭蚊子,飞行速度很可以,加速度简直无敌,我很快追上了柳天下,在那一瞬间,我脑袋里的血液爆涨,前所未有的激动从我的脑细胞里涌了出来,我的心脏快要爆炸了,我做过许多坏事,却从未像这一次这么期待和感激,感激老天爷给我这个机会,让我有机会干坏事,我伸出了双手,停了半秒,蒙住了他的眼睛,他被我吓唬住了,停在原地一动不动,他在想我是谁,他很快就想出来我究竟是谁,在干什么,是一个永远长不大的十八岁男孩在摆弄那些无聊至极的恶作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