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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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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无论每天有多少人在这个城市出生,又或者有多少人地在这里悄然逝去,这座繁华的快节奏国际港口永远不会停下它匆匆忙忙的脚步回过头来看谁一眼——

比如元贞,这个差点代表香港专业拳手在WBC赛事上羽量级拿到金腰带的年轻选手,事实上在一个多月以前,曾经他还占据了各大报纸杂志的头版头条——人们今天还在为这个年轻的生命叹息,第二天太阳升起来的时候,他们的关注点就再一次转移到了97号汽油又涨了几块钱。

能记住他的,也只不过是那些生活在他周围的人。

以及元贞自己。

萧末到了市区直接在街边的花店给自己买了一大束百合花——原本他想送自己玫瑰的,后来想了想这辈子第一次收到玫瑰居然是自己送给自己未免太凄惨也太骚包,所以最后他在店主小妹的建议下挑选了一束开得刚刚好的香水百合。

一个皮肤苍白很像是大病初愈并且身材纤长的男人抱着一大束百合走在街上非常惹眼,更何况萧末还穿着西装外套,人们纷纷侧目猜测这个看似沉默步伐沉稳的男人抱着这么一大束花是否是要去几条街之外的医院探望生病的女友——直到一辆更加吸引人们目光的加长型豪车在街边停了下来,车门被打开,从车上跳下来两名长得完全一模一样的漂亮少年。

走在前面的那个少年三两步冲到男人面前,以不容拒绝的气势一把将他手中的花抢走,“老头,”萧炎扛着那一大束对于他来说极其违和的香水百合,“你不是说你是来看一位故人的么?”

萧末没理他,自顾自地在报亭要了一份上个月的过期杂志,选了一本他自己的照片做封面的杂志,翻开看了看,果然在报道内容的第一段就找到了自己下葬的公墓,将零钱递给报刊亭老板,黑发男人合上杂志笑了笑:“是,他已经去世了,所以我想要先去看一看他。”

萧炎的脸上难得出现了片刻的怔愣。

他回过头去看他哥,像是一时间有些拿不定注意该怎么办,萧衍低声咳嗽了声,因为伤风感冒所以说起话来鼻音很重,听上去闷闷的:“我们跟你一起去。”

萧末看了眼不远处停着的那辆轿车,在所有人都没有注意到的情况下,那双黑色的瞳眸李有一闪而过的踌躇……虽然在K市他已经对这种车子坐到非常习惯的程度了,但是当一脚踏回故土,不知道为何,他又仿佛重新变成了那个住在筒子楼为了下个月房租发愁的青年,这样的车一屁股坐上去,忽然又有了不习惯的感觉。

——直到在萧末身后的萧炎开口催促,男人这才慢吞吞地打开车门坐了进去。

“如果身体不舒服的话,你们最好还是先到酒店等我比较好。”萧末捏了捏耳垂,看着车窗外黑压压可能随时会下雨的天空,有些不自然地说,“公墓那种地方气氛很沉闷,我怕你们小孩子会比较不喜欢。”

“……公墓的气氛欢天喜地敲锣打鼓才奇怪吧!”萧炎像是看怪物似的看了他老爸一眼,随即又狠狠地皱起眉头,“我们都说跟你去了,你到底在遮遮掩掩个什么劲儿——喂,老头,你要去看的到底是什么人?”

萧炎刚嚷嚷完,坐在他身边的萧衍吸了吸鼻子安静地说:“其实不想说的话也可以不说。”

双生子兄弟这么一冷一热实则一个鼻孔出气的姿态又被摆了出来……在没有想到这一招的破解方法之前,每当他们使出这个大招萧末都只有干瞪眼的份儿,于是男人思考了半天,最后十分艰难地用路人的语气说:“他……是一名年轻的拳手。”

萧末顿了顿,又十分不要脸地加了一句:“打过北美拳赛的,真正的拳击手,十分优秀,不过可惜时运不佳,死在争夺金腰带的奖台上。”

萧炎哦了一声,似乎有些惊讶为什么萧末会认识这种人,斜睨他一眼道:“忘年交么?”

萧末心里那点儿蛋蛋的疼顿时被一扫而空,抽了抽唇角:“我也才二十六好么。”

“你怎么会认识这样的人?”萧衍语气平静地问。

“因为到他的武馆看过他打拳。”萧末耸耸肩,“就认识了。”

萧末回答完后,车内再一次陷入了沉默,看样子是把想问的问题问完了,这会儿萧炎抓着那一大束从萧末手中抢过来的香水百合,皱着眉满脸严肃地望着车窗外——说实在的,熊孩子那张漂亮的脸配上这么一大束漂亮的花脸上偏偏要做出便秘似的表情,整幅构图看上去真的挺喜感的。

萧末看了一会儿,老半天才忍住了没在给自己奔丧的路上笑出声来——

真要笑出来对不起自己不说,搞不好还会被扣上一个不仁不义的大帽子。

车子上装了导航,萧祁似乎也听得懂粤语,所以他们没花多少时间就七拐八拐地将车子开到了萧末下葬的那个公墓门口——那是最近香港才新建的一座新公墓,位于郊区的山顶上……不过说实在的,当萧末看见自己居然能有墓已经很惊讶了——

按照武馆的收入支出情况来看,老头就连给他的骨灰盒找个架子放都比较困难。痞妃快逃,萌系狼君来袭!

后来萧末想了想,自己也算是死得比较伟大,搞不好是政府那边拨了点款支柱了块墓地也说不定,这么想着,男人心中也稍稍好过了一些,因为他不想再因为自己的事情再为老头增添什么麻烦。

本来在还没做出什么贡献的情况下就让人家白发人送黑发人已经是非常过分的事情。

萧末若有所思地下了车,因为不是扫墓的时间,所以此时的公墓显得非常安静人烟稀少,只能隐隐约约看见几座新墓上放着新鲜的鲜花还有水果,墓地的最顶端立着一枚巨大的十字架,十字架的右下角有一块巨大的石碑,上面用萧末不知道是什么字体的字体刻着“慎终追远”四个大字。

当萧末看见这四个大字的时候,忽然觉得气氛没来由地变得肃穆起来。

问了问墓场管理员,在管理处查询到了自己的墓地,萧末从他的便宜儿子手中将花抢了回来,率先走在了众人的前面——

忽然,走在萧末身后的萧炎冷不丁地叫了声:“老头。”

萧末头也不回,呼哧呼哧地爬着公墓楼梯:“干什么?”

萧炎的声音听上去懒洋洋地:“你的背影看上去有点迫不及待还有点兴奋——你真的不是来给自己的仇人上香的么?”

萧末:“………………”

萧衍又是一声咳嗽,什么也没说,不过哪怕萧末不用回头也知道,他大概是在偷笑——在场的,大概只有像是幽灵一样并且永远都在面无表情的忠犬萧祁才能稍稍安慰到萧末一点——

不过也只是一点而已,因为在这个时候,萧祁非常应景地来了句:“末爷,炎少爷说的对,雨天路滑,是该走慢些”。

萧末:“……”

他就知道不该带着这群糟心货把好好的奔丧变成秋游的。

就像是存心赌气似的,虽然这会儿男人因为精神紧绷外加莫名的紧张整个人已经有些要提不上气的征兆,他却还是忍不住地加快了自己的步伐,绕过了几个墓区,萧末又走了几步终于来到了自己的墓所在的位置——

而令他惊讶的是,今天似乎有人跟他抱着同样的目的而来。

萧末远远地就看见一个身材高大结实像个移动中的小拱山似的男人撅着屁股蹲在一座墓碑前,起先,他还没放在心上,直到他越走越近,发现那座小山越来越眼熟,最后,萧末猛地停下步子,一声“大哥”差点儿就刹车不住要从他的嗓子眼里往外蹦——

幸好他及时地抿住唇,死死地将所有的声响都憋在了肚子里。

那个男人坐在一座墓碑前,低着头抽着烟,似乎在低声叨念着什么,他并没有发现不远处缓缓走来的黑发男人,直到萧末弯下腰,将那束香水百合端端正正地摆在了男人的肥屁股后面的墓盒上,跟那一束新鲜得明明就是刚刚摆上去的白色玫瑰并排放在一起。

呃,死而无憾啊,居然真的有人送老子玫瑰——虽然这家伙和我幻想的软妹子差了不是一星半点。

萧末没有说话,他只是直起身,看着墓碑上的自己——

他所熟悉的自己。

同样是黑色的头发黑色的眼睛,却不同萧末那样永远显得懒洋洋的毫无生气,老头给他选的这张遗照还不错,至少他脸上挂着那种属于年轻人的灿烂笑容——萧末想了想,心里忽然有些微妙地想起,在照这张照片的时候,他在想什么呢?

无论在想什么,总之,压根就没想过这将会成为他的遗照最后被印在冰冷的墓碑上吧。

萧末没有说话,他只是安安静静地站在坐在自己墓碑边上的强壮男人身旁,直到对方狠狠地吸了口烟,然后将烟头扔下来在脚边踩灭,站起身来。

萧末这才转过身,无视了对方那双充满了血丝红得像是兔子似的眼睛,用云淡风轻地语气微笑着说:“大哥,这里禁烟区耶。”

“…………………………………………………………”

黑发男人的一句话,成功地将面前这位往那儿一站投下的阴影就足够把他完全笼罩起来的高大熊汉子的鳄鱼眼泪给骗了下来。

霍贞没有多少兄弟姐妹——

大概是因为他的父母十分讲究要养就养个精品出来这个理念,所以在香港不兴不搞计划生育的年代,霍家也只有他这么一个独苗苗……这一代只剩下了霍贞这么一个宝贝疙瘩,在同学们都有兄弟姐妹就他没有这个事实让霍贞倍感孤独的同时,更加遗憾的是,他的父母最后也没能把他养成传说中的精品。

霍贞五岁开始跟着师父学拳。

在他六岁那年,他遇见了他人生的第一个小高.潮——某个下雨天,霍贞亲眼看着他的师父俩手空空出门买菜结果回来的时候不仅左手提着一只鸡右手还抱着一个哭得嗯啊嗯啊哇哇哇的肉团子——南柯

这个肉团子的名字后来叫元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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