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兵痞们常说一句话,送死你去,发财我来,所以他们最喜欢跟在先登后面进城,虽然只能喝口汤,但是没危险。
“要不到时候找一个野人小部落,砍几个脑袋藏起来,等着充军功?”
大胡子提议。
“哈哈,说不定还能弄几个女野人耍耍!”
说到这种事情,男人们都笑了起来。
队长摇了摇头,随便擦了两把身子,就走向了岸边,蓦然,一阵嗡的声音响起。
队长也是老行伍了,这声音明显是弓弦激发时的震颤声,他想都没想,直接扑向了放在岸边的弯刀和长弓。
“敌袭!”
队长大喊,这种时候,趴下看似最安全,可后续的风险就会加大,因为趴着,就会持续遭到攻击,而且说不定拿不到武器,就要面对敌人的冲锋了。
因此,不如趁着敌人还在射击,己方人员也多,搏一把。
“万一射的那个不是我,我就拿到武器了,就算逃,也比赤手空拳安全。”
队长自我暗示着。
很不幸,队长赌错了。
埋伏了这么久的野人小队,早就通过众人谈话时的态度,摸清楚谁的地位比较高了。
先杀队长,让敌人没有指挥,是连野人都知道的战术。
咻!咻!
两支箭矢从岸上的密林中射来,几乎是同一时间,钉进了他的胸膛中,随即,几十枚鹅蛋大的石弹被投石索丢了出来。
“队长!”
看到队长一个照面扑街,爬在了溪水中,从身体中流出的鲜血瞬间染红了溪水,又顺流而下,其他斥候瞬间遍体生寒,心中涌起了一个糟糕的念头。
啪!啪!啪!
石弹攻击,有一些掉在了水里,溅起了不小的水花。
野人们偷袭完,便从藏身之处冲了出来,开始近战。
“是野人!”
大胡子双腿发力,朝着岸边狂奔,过半斥候其实看到石弹的时候,已经猜到了敌人的身份,所以初见队长死亡的紧张,又减弱了几分,毕竟野人们,还是好杀得。
只有一个老兵痞,转身就往河岸边跑。
“野人怎么会有弩弓?”
老兵痞很狡诈,而且他发现,以往野人进攻,会发出各种嚎叫恐吓敌人,而这一波野人,没有任何多余的噪音。
这显然是担心声音太大,会惊扰到其他地方的斥候,这说明,人家打算全歼斥候。
大胡子冲了几步,傻眼了,因为密林中,一下子涌出来五十来个野人,没办法,这个时候就算转身跑,也来不及了,于是他当机立断。
“冲上去,杀出一条血路!”
大胡子喊叫。
落在队尾的两个,见势不妙,转身就跑,斥候的任务是查探情报,即便逃回去,也不用担心被军法处置。
第二波箭矢射来。
大胡子躲闪了一支,可被另一支扎在了大腿上,于是腿一软,倒在了地上,他咬着牙,刚要爬起来,两个野人已经跳了过来,弯刀怒斩。
“先祖保佑!”
大胡子吼叫着,狼狈的滚翻躲避,可是敌人的数量太多了,乱刀之下,根本没有幸存的道理。
看着同伴被乱刀砍杀,老兵痞庆幸自己做出了最正确的选择。
“只要冲进密林中,就能活下来!”
老兵痞盘算着,可是背心突然一疼,便身体无力的倒在了地上,到死,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死的。。
噗通!
老兵痞一头栽倒。
后面那两个,满脸惊骇,只看到一团殷红,在老兵痞的背上氤氲开来。
砰!砰!
又是两枪,两个逃跑的士兵被相继干掉。
呼!
一头双足飞龙擦着树梢飞过,上面的龙人,一个漂亮的空翻,落了下来,捡尸舔包。
大军右侧的斥候被清理一空后,星期五将野人集结了起来,埋伏在一处高地上,准备来个下马威。
大军的先头兵团,是五百轻步兵,装备稀烂,也就是俗称的炮灰,星期五没管他们,直接放了过去,然后是位于中段的精锐。
这些都是重装兵,不过此时武器铠甲都背在背上,如果不是荒域路难行,这些装备应该交由骡马和仆从军负责托运的。
“还不动手?”
阿娜催促。
“再等等!”
星期五在纠结,重创这些精锐,算是不错的收获,可是他还想图谋更大的战果。
“我要是把他们的后勤兵团搞了,岂不是可以制造更大的动乱?”
星期五想搏一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