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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纾顿了顿,笑意盛满了眼眶,晶晶发亮:“谁让我是你肚子里的蛔虫呢?”
笙歌的哥哥曾经说过,她其实表面看起来温良无害,但性子实则锱铢必较,容瑾接近她,一开始就带着浓浓的目的性,这让她自然而然给他贴上了恶人的标签,可实际上,他的步步设计,本质上并没有伤害到她,反而在微微的事情上帮了她良多。
而她这些日子心中的挣扎不过是因为现实与她原本的期许有些事与愿违,年少的她曾把婚姻看得无比慎重,人家总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可她想既是两个相爱的人,情意死在了坟墓大概也是心甘情愿。
罢了,他既然需要一个合适的妻子,那么她就与他相敬如宾,其它的事,以后再说吧。
笙歌看了眼时间,清晨七点半,容瑾翻阅着熨过的报纸,鼻梁上架着一副金边眼镜,掩了原本凌厉的轮廓,反添几分儒雅的气息。
同住不过几天,笙歌便知道这男人在生活习惯上几乎一丝不苟。且不说别墅里的细枝末节,但凡他在家,必然是准时七点起床,而在这之前家佣会按他的要求把法制报纸和环球商报熨好放在茶几上。
七点半左右他会结束阅读,开始用早餐。
笙歌走进厨房:“李妈,温牛奶不要超过六十度,不然会破坏蛋白质的活性,影响吸收,三四十度的时候最适宜。”
李妈是别墅里唯一的佣人,听说是从容家老宅出来的,听她如此说“哎”了一声。
笙歌把盛着牛奶的玻璃杯推到容瑾面前,轻声道:“前几天我定了一张加长的软塌,估摸着今天就会送到,这样子你晚上睡觉的时候就不会觉得缚手缚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