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迷糊糊间,我闻到了久违的中药味。记得小时候第一次喝中药时,没把我我给难受死。可是喝了几次后,就适应了,还喜欢上了。以至于病好之后我还想喝,还被妈妈骂了一顿。想到那个早已陌生的女人,我卡断了自己的思绪。
他把我扶起来,让我靠在他的怀里,舀了一勺药,喂到我嘴边。犹豫了一下,还是没有表示要自己喝,张嘴喝下了药。
一碗药,喝得我鼻子都有点酸,但马上又被我压了下去。又吃了点东西之后,晕晕沉沉地有睡着了。
第二天,我是在他的怀里醒过来的。太丢人了,竟然被一个比我小十岁的小子抱在怀里!看来,我睡得实在太沉了。想挣开,却贪恋着什么。
仔细看他的睡脸,长相还是挺温和的。闻着他身上的清香,我闭上眼睛,更向他怀里钻去。反正我现在只是个四岁的小孩儿。
“醒了?”
我睁开了眼睛。
“那就起来吧!”他松开我,自己穿衣下床,然后又递给我一套衣服。
咦?给我的?我用眼神向他示意我的想法。
“不会穿?”
好失败啊!
我只好郁闷地对这个问题点点头。想啊,就凭我穿的那身里衣,我怎么也算个富家公子吧,更何况我还会写字呢。你有见过四岁的富家公子会自己穿衣的吗?
一间屋子,一张桌子,两张凳子。我和他面对面地坐着,他问一个问题,我就我要说的写在纸上。
啊,这一世第一次碰到毛笔啊。久违啊!
我的故事差不多就那么多。几个月前,一次出家玩儿,和下人分散了,被人贩子带到这里,我偷跑出来,躲在这间客栈的房间里。不记得家在那里,不知道父母的名字,只知道家里是做生意的,自己的名字叫泠风,至于醒什么就不知道了。
虽然有漏洞,但一个四岁的小孩子,能说多全呢?
沉默中,寂静中。
“我有事要去显国,不能带着你。我把你托给我朋友家照顾,行吗?”
“带我去!”显国,正和我意。
“为什么?”
“爹,提过。”
“很远,也不安全。”
“我不怕,也不会给你天麻烦的。”要不是这个小身体可能会遇到抢劫、拐卖之类的,我也不会缠着你。
我下了凳子,把我的包袱拿出来,摸出一块黄金的小制品,递到他面前。随我“出使”焦国的玩意儿,份量绝对不会低。
他面带疑惑地接过。
我又在纸上写下“你当镖局”几个字。
药是下完了,就看他愿不愿意喝了。
“好吧!那我就当生意做了,反正我本来就是干这一行的。”说完,嘴角还泛起一丝玩味的笑。
什么意思嘛!不管,反正我目的达到了就好。
我指了指纸上的自己的名字时,又指了指他。
“林晓。”
真干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