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叛王罗兰.温布顿的船队。
没想到他居然真的敢对王都发起攻击。
这让魏马斯感到好笑之余,也生出了一丝敬佩。
这座都城自从建立之初,在两百多年的时间里,从来没有遭遇过一次袭击,任何敌人看到它巍峨宏伟的青石城墙后,都会提不起进攻的勇气来。不是所有人都具备这份胆量,敢在敌人最为占优的场地一决高下。
至少提费科.温布顿陛下就没有。
可惜对方是自己的敌人。
骑士遵于荣耀,他身为王都的守护骑士,被赋予了保卫都城之责,就必须将责任履行到底。
“爵士,叛王的船队来了!”一名扈从跑上城头。
“别嚷嚷,我早就看到了,”魏马斯放下瞭望镜,吐出口唾沫,“传我命令,第一骑兵队和第二骑兵队在城门后方上马待命,至于那群雇佣兵,让他们紧紧跟着骑兵队就行,到时候火药爆炸时可别尿了裤子。另外油锅也烧起来,虽然我不认为他们有能力摸到这面城墙。”
周围的骑士顿时响起一阵哄笑。
按照预定的计划,等叛王部队占据码头,城墙上便会摇起旗帜,这时候引爆埋在码头附近的烈性雪粉,定然让对手损失惨重、阵脚大乱。这时候再打开城门,发起骑兵冲锋,即可奠定胜局。
“西境那群乡巴佬大概以为王都就他们那儿最宏伟的长歌要塞差不多,搭个木梯就能夺下来,”铁羽骑士斯卡尔附和道,“我觉得你大可省下这些木柴,带回家去烧。”
“有备无患罢了。”真是个蠢货,爵士心里暗想,就算沸油、滚石这些东西派不上用场,也得摆出来给提费科陛下瞧瞧——因为敌人攻不进来就随便应付,这种大意轻敌的心态迟早会被陛下踢出王城骑士团。
他再次举起瞭望镜,只见船队中排在最前面的无帆船已经脱离队伍,独自朝码头驶来。它头顶冒出的黑焰隔着数里地都能看到,舷侧没有划桨,也不清楚到底是如何行动的。不过这些都无关紧要,再古怪的船只,也不能上岸作战。
那艘船逐渐减速,最后慢悠悠停在了码头对岸。
“他们想做什么?”斯卡尔挑眉道,“难不成想在河对岸登陆?不会是百来人的民兵队就把叛王殿下给吓住了吧?”
魏马斯也颇感意外,一般人见到码头防守如此薄弱,应该会尽快占据码头才对。他张了张嘴,正打算说些什么,那艘古怪的船只前端忽然亮起了一团火光。
——橘红色的焰心如同新生的晨曦。(未完待续。)